2000年12月,秘书长设立追赠殉职者的达格·哈马舍尔德勋章,颁授给那些在联合国指挥和授权的维持和平行动中以身殉职的维持和平行动成员。在联合国总部每年联合国维和人员国际日举行的仪式上,该奖章将授予失去一名或多名维和军事人员或警察的会员国。主管外勤支助事务副秘书长每年还代表已故文职人员接受奖章。详情请见秘书长的公告(ST/SGB/2000/15)。
2014年5月8日,安全理事会通过第2154号决议,决定设立“姆巴伊·迪亚涅上尉非凡勇气勋章”,授予那些在为人类和联合国工作过程中,冒着极大危险执行任务或履行职责,表现出非凡勇气的联合国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和相关人员。
达格·哈马舍尔德勋章和姆巴伊·迪亚涅上尉勋章与秘书长于1966年按照《联合国勋章条例》(1966年2月16日,ST/SGB/119/Rev.1)确定的为参加联合国工作的军事人员和民警颁发的联合国勋章不同。秘书长确定了勋章及其所悬挂的勋带的规格。
以下内容旨在为有兴趣者概述联合国勋章及其勋带的情况。特定勋带所用颜色的意义也酌情予以概要介绍。本网页还介绍受勋资格所需时间,并列出派遣部队、观察员或警察的国家。
本网页中所用术语定义如下:
在此,勋章指铜制徽章。现已颁发作为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和其他特派团标志的徽章共有以下三种:
下列所有勋章均被认为是维持和平勋章。但请注意此记录还有待完善,我们仍在整理迄今为止其他维持和平勋章的图片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