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磋商
随着冲突的升级、恶化或临近解决,联合国需要频繁参加一系列磋商,以决定国际社会的最佳对策。这些磋商可能牵涉:
- 所有相关的联合国行动方
- 潜在东道国政府和实地各方
- 会员国,包括可能向维持和平行动派出军队或警察的国家
- 区域及其他政府间组织
- 其他相关的重要外部伙伴
在这一初始阶段,联合国秘书长可能要求开展战略评估,以确定所有可能的联合国接触方案。
实地技术评估
一旦安全条件允许,秘书处通常会向打算在其中部署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国家或地区派出一个技术评估特派团。它的任务是分析和评估当地安全、政治、军事、人道主义和人权的总体情况,及其对可能采取的行动的影响。联合国秘书长将根据评估特派团的调查发现和建议,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报告,提出开展适当的维持和平行动的备选方案(包括其规模和资源)。该报告还包含所涉经费问题和初始估算费用。
安全理事会决议
如安全理事会认为部署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最佳选择,则将通过一项决议,正式授权开展行动。决议将规定行动的任务和规模,并详细说明其负责执行的任务。预算和资源随后将提交大会核准。
高级官员的任命
秘书长通常会任命一名特派团团长(通常是一名特别代表)指挥维持和平行动。特派团团长向联合国总部主管和平行动副秘书长报告工作。
秘书长还负责任命一名维持和平行动部队指挥官和警察专员,以及高级文职人员。和平行动部和业务支助部负责维持和平行动文职人员的配置。
规划
此外,特派团团长与和平行动部-业务支助部还负责领导维持和平行动政治、军事、行动及支助(亦即后勤和行政)方面的规划工作。规划阶段通常包括成立一个设在总部的联合工作组或综合特派团工作队——所有相关联合国部门、基金和方案都会参与。
部署
随后,将在考虑实地安全和政治状况的前提下,迅速展开行动部署工作。
通常会先派出一支先遣队,负责建立特派团总部和领导开展前期筹备工作,根据任务需要,逐步将所有部门和区域纳入进来。
维持和平人员由谁派出?
联合国自身没有常备军队或警察部队,因此,会根据每次行动的具体需求请会员国派出军事和警察人员。维持和平人员身着其国家制服,仅凭联合国蓝色头盔或贝雷帽和徽章显示自己的联合国维和人员身份。
维持和平行动文职人员为国际公务员,由联合国秘书处负责招聘及调配。
向安全理事会报告
秘书长随后向安全理事会提交定期报告,说明特派团任务的执行情况。
安全理事会负责审议这些报告和简报,根据需要修订和调整特派团任务,直至特派团完成任务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