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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作用

大会在为维持和平筹措资金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决策和代表机构,包括联合国所有193个会员国。它为就包括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在内的所有国际问题开展多边讨论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平台。

联大第72届会议

  联合国大会第72届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幕。一年一度的一般性辩论将于9月19日开始,各国首脑政要将进行发言。

筹资事项

  尽管大会通常不能直接参与做出实施或终止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政治决定,但它确实在为维持和平筹措经费

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由于全体联合国会员国共担维持和平的费用,大会在兼顾各会员国相对经济实力的情况下,根据一个特殊的分摊比额表分配这些费用,但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需支付较大份额,因为他们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特殊责任。

  大会通过第五委员会(行政和预算)批准和监督维持和平预算。这包括如何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详细呈文,向具体的实地行动提供资金和装备。

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

  大会通过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监督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进展情况。该委员会成立于1965年,旨在全面审查与维持和平有关的所有问题。委员会通过大会第四委员会(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向大会报告其工作情况。

“联合一致共策和平”决议

  依据《联合国宪章》,大会不能讨论安全理事会正在处理的和平与安全问题,或就此提出建议。

  尽管《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限制了大会在和平与安全事务方面的权力,但在个别情况下,大会仍可采取行动。

  依据大会1950年11月的决议“联合一致共策和平”(第377(V)号决议),若因某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致安全理事会未能采取行动,则大会可采取行动。和平受到威胁、遭到破坏或发生侵略行为时通常会发生这种情况。大会可审议相关事项,以便建议会员国采取集体办法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在联合国维持和平历史上,该决议仅被援引过一次,即1956年,大会在中东设立第一支联合国紧急部队(紧急部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