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在全世界最危险和困难的环境中开展活动,应对冲突——或收拾残局——这些冲突或冲突后局势是其他人没有能力或意愿处理的。我们能够做到别人无法做到的,但是永远不能保证取得成功。
在成立以来的70多年里,我们在维持和平方面成绩斐然,包括荣获了诺贝尔和平奖。
1948年以来,联合国通过在数十个国家,其中包括柬埔寨、萨尔瓦多、危地马拉、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塔吉克斯坦和东帝汶等都成功开展维持和平行动,帮助终止冲突和促进和解。
最近完成的或正在开展的联合国维和行动也给其他地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如塞拉利昂、布隆迪、科特迪瓦、东帝汶、利比里亚、海地和科索沃。通过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和对危机作出反应,这些联合国行动向政治过渡提供了支助,并帮助扶持新生的脆弱的国家机构。尽管建设和平仍旧面临重大挑战,但它们帮助了各国终止冲突,打开通往正常发展的道路。
但在其他情况中,联合国维和行动——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反应——都受到挑战,且亟需加强,比如在索马里、卢旺达和1990年代初的前南斯拉夫。国际社会在决定如何以及何时部署和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以恢复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时,应从这些挫折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教训。
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以往的经验表明,维持和平行动要取得成功需具备若干因素。它必须:
- 遵守同意、公正和非出于自卫和履行职责不得使用武力之原则;
- 被视为合法和可信的,特别是在当地人民看来;
- 在所在国促进国家和地方对和平进程的掌控。
其他有助于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包括:
- 致力于实现和平的各方对一项政治进程作出真正承诺(必须维持某种和平);
- 清晰、可信和可实现的任务,配备适当的人员、后勤和资金;
- 安全理事会内部目标统一,积极支持联合国的实地行动;
- 所在国承诺不妨碍联合国行动和行动自由;
- 邻国和区域行动方积极参与;
- 采取综合的联合国办法,与实地的其他行动方有效协调,与所在国当局和人民充分沟通;
- 对当地人民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保持最高的职业标准和良好操守(维持和平人员必须避免自身成为问题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