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厅致力于向维和任务派遣最适当和有效的军事能力。
军事厅的核心任务是 :
- 应要求向维持和平行动部(维和部)、外勤支助部(外勤部),以及秘书处和联合国系统其他部分;
- 向各会员国以及
- 向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军事部门
提供军事专门知识。
军事厅由军事顾问办公室以及下文所列三个处和两个小组组成,从50多个会员国雇用了100名借调现役军事人员和27名文职人员,致力于支持向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派遣高效、有效的军事能力。
部队组建处
该处由部队组建组、备用安排小组和军事人员小组成。核心职能如下:
- 在部队组建过程中,包括在所有军事特遣队和个人的组建和轮调以及支持联合国高级军事任命的甄选过程中,作为部队派遣国的主要军事联络点;
- 参与特遣队所属装备谈判进程,缔结及时部署部队谅解备忘录,必要时缔结调整部队谅解备忘录,并应要求就会员国提出的特遣队所属装备索赔提供技术咨询;
- 建立和保存个人服务和业绩记录,以及联合国所有军事部署的统计资料和国情简介;
- 保存部署/轮调前部队派遣国各单位行为守则认证、筛查和遵守人权情况的记录;
- 与外勤支助部协商拟订部队派遣国通用准则,以及与部队要求相关的特派团具体军事准则;
- 协调考察访问向维持和平行动提供特遣队的部队派遣国;
- 在外勤支助部的支持下,开展评估和咨询访问以及部署前访问,以便在部署前评估各单位的能力和准备情况;
- 保存和更新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备用安排制度所做的为维持和平行动提供部队、装备和服务的承诺记录。
军事规划处
该处由三个基于地域的规划组、一个长期规划组,以及航空和海上行动专业规划员组成,主要职能是:
- 向军事顾问提供军事-战略规划咨询;
- 为该部领导的新的和现有行动进行军事-战略规划;
- 编写军事指导文件,包括指挥命令、军事接触规则、行动的军事-战略概念和部队要求说明;
- 监测各项军事计划,以缩短重大变动,包括特派团结束任务所需的规划时间;
- 在新的或修订的行动概念和应急计划中,具体说明个别军事人员、军事建制部队和部队装备所需的部队或业务经费。
当前军事行动处
该处由三个基于地域的小组组成。其核心职能如下:
- 与统筹行动小组协调,就军事行动的技术方面,如应急计划、部队轮调和行动报告等,向该部领导的各项行动的军事部分负责人提供咨询,以确保军事方面的适当统筹或协调;
- 就所有军事技术行动问题、重大事件、事故、伤亡、遣返和当前其他问题与会员国常驻代表团进行互动;
- 向军事顾问,并通过主管维持和平副秘书长,向联合国总部高级领导人提供关于当前时事的军事情报和分析;
- 协调会员国、军事和警务顾问团及总部高级军事人员视察维持和平行动,向来访的军事人员、团体或代表团通报情况,并协调向维持和平行动高级军官通报情况和述职;
- 协调军事厅应对涉及军事人员的纪律问题。
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的核心职能是与联合国行动和危机中心、统筹行动小组、安全和安保部、会员国及其他指定对应方密切协作,收集、分析和评估关于以下方面的信息:
- 该部领导的各项行动地区内的军事形势;
- 当前和潜在行动的军事威胁 。
政策和理论小组
政策和理论小组的核心职能是:
- 支持制定与维持和平有关的联合国全系统框架和理论;
- 制定标准、政策和培训材料,以加强在和平行动中部署的军事部门的业绩表现;
- 作为与国际和区域组织军事人员进行联络和建立伙伴关系,以及与人道主义机构、智库、联合国机构、基金和方案进行军民协调的协调中心。